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印发文件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职能分工,加强内部协调管理,确保海关口岸开放工作有序高效;二是强化沟通协作,与宁波市口岸办等部门积极推进口岸合作共建,具体落实大力支持口岸码头泊位启用开放、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动口岸“数字经济”发展等各项工作;三是研究后续措施,主动拓展工作思路,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解析《国家“十四五”口岸发展规范》政策动向,学习各地提升口岸开放工作经验,结合新一轮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研究出台进一步支持口岸开放工作举措。今年1月份,宁波海关支持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集装箱码头1号泊位成功获批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支持梅山港区集装箱码头8号泊位延续获批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