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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完成浙江省内首票“离港确认”模式属地核销业务
宁波海关       

       614日,宁波海关完成浙江省内首票“离港确认”模式属地核销业务。该票货物为活性碳,货重22吨、货值43.76万元,自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进境后,通过内支线船舶转关运输至宁波舟山港北仑港区。宁波海关加强与杭州海关协作配合,安排专人专岗对接转关申报、途中运输、转关核销、货物提离等各环节,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政策指导,在前期宁波口岸成功试点“离港确认”模式基础上,实现该模式在全省海港码头、内河港口的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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