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广州海关查获的洋垃圾 关悦/摄
近日,在广州海关所属佛山海关关员的监管下,载有17.76吨固体废物的集装箱自佛山顺德北滘港装船退运出境。
此前,某企业向佛山海关申报进口一批“混合黄铜(再生黄铜原料)”。现场关员在对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混杂有大量废旧金属物品,包括旧水表、旧铁管等。经送专业机构鉴别,确认该批货物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总重17.76吨。佛山海关依法对该批货物实施退运处理。
海关提醒: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境外固体废物在我国倾倒、堆放、处置。进口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固体废物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违法将境外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由海关依法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