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青岛海关
7月12日,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按照进口原油检验采信模式申报的9.5万吨进口原油顺利通关,标志着海关进口原油检验采信业务在山东日照率先落地,同时也意味着海关监管体系在推进贸易便利化、助力能源进口高效便捷方面取得了新突破。
海关检验采信是指在进出口商品检验中,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采信管理办法》,依法将采信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合格评定依据的管理活动,是海关基于风险评估,对符合条件的进出口企业以及检测机构采取的一种信任管理措施。
按照传统进口原油法定检验规定,海关对进口原油要独立开展取样检测工作,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整体通关时间往往耗时较长。实施采信制度后,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进口原油采信机构目录》中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同时完成商业合同约定项目和海关执法项目检测,有效缩短了进口原油查验周期,提升了通关效率,为企业节省了宝贵的时间成本。
目前,海关采信已实现在线管理。原油进口检验采信模式中,进出口相关企业可以自由选择目录内的采信机构,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在起运地或卸货港实施取样和检验检测,由采信机构将检测报告上传至海关采信管理系统,海关查验时可直接在线调阅报告并对货物实施合格评定,缩短了货物的通关时间。
“之前船舶到港后需由海关实施取样并送实验室检测,实施进口原油采信政策之后,我们可以提前上传第三方采信机构检测报告,海关验核无误后即可放行,为我们进口原油提供了极大便利。”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新润丰国际物流(日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亚伟说。
青岛海关所属日照海关辖区内的山东港口日照港,是全国原油连接管线最长的沿海港口,全国唯一拥有四座30万吨级原油码头的单一港区,全国第一大原油上岸港,年均原油进口量为5000万吨以上,约占全国原油进口量的1/10。进口原油接卸及周转效率一直是港口发展最为关注的问题。
“在进口原油先放后检的政策基础上,叠加海关总署原油进口的其他便利化措施,我们的生产作业将更加灵活,真正实现了进口油轮的 ‘随靠随卸’,预计今年我们的原油接卸能力将得到极大提高!”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仁峰兴奋的介绍。
实施采信的进口原油,可以同时享受“先放后检”等海关现有的其他便利化政策。同时,日照海关创新进口船运油品的取样方式,开发使用原油智慧取样系统,提高了查验效率,还大幅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我们始终致力于打造国际一流的口岸营商环境。通过推行采信制度,我们希望能够激励更多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同时也为他们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服务。”日照海关驻岚山港办事处查验二科科长胡明文介绍说,未来海关将继续优化采信制度,引导原油进口企业强化质量安全意识,确保优质原油进口,全力保障国家重要能源资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截至目前,该票进口原油已办结海关手续,正按计划运往国内炼厂进行加工处理。(李维钦、刘昌志、张坤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