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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监管”助力综合保税区物流业务发展

   近日,第一批3000立方米胶合板进入日照综合保税区,标志着日照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在日照综保区内以“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以下简称“分类监管”)模式正式开展仓储业务。

  “分类监管”是海关总署为解决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的非保税货物需在区外存放,总体运营成本较高的问题而推出的创新监管举措,该监管模式允许国内生产的货物以非保税状态运进综保区,后续根据企业出口贸易需求,在区内开展非保税货物与保税货物的集拼、分拨和状态互转等作业。

  近年来,日照口岸胶合板出口业务量猛增,截至7月底,日照口岸本年度累计出口胶合板63.2万立方米,同比增长63%。与此同时,库容不足也困扰着港口,制约着胶合板出口业务发展。

  “‘分类监管’模式不仅能帮助我们满足客户多元化的出口需求,区内存储也可以有效缓解港口库容压力,为我们开辟新的业务类别。”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日照有限公司保税中心负责人盛磊说。

  据了解,该企业此批胶合板共计1.2万立方米,由于经验不足,没有提前沟通、协调到位,货物急需以非保税货物入区,但彼时该企业尚不具备开展该项业务的资质。

  了解情况后,日照海关主动联合综保区管委与企业开展多次座谈,实时掌握企业仓库建设、计算机仓储管理系统接入和相关要求落实情况,多次派出业务专家开展针对性指导,并从源头开展规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企业“分类监管”模式早日通过验收,为企业顺利开展业务赢得了宝贵时间。

  “综保区内胶合板仓储是我们的一项新业务,我们希望充分利用综保区这个平台,依托海关‘分类监管’优惠政策开创更多新业务,做优做大港口配套服务,吸引更多客户群体。”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日照有限公司副经理李强说。

  企业有需求,海关有回应。下一步,日照海关将立足综保区高质量发展大局,持续用好政策“组合拳”,不断释放海关改革红利,积极推动跨境电商区外展示、保税维修和租赁等业务开展,探讨进口离岸现货交易大豆等新业态落地可行性,助力日照综保区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丁庆昊、单卫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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