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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多举措助推浙江省口岸外向型经济发展服务一流强港建设
浙江省口岸协会       

       近日,宁波舟山港舟山鼠浪湖码头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码头对外启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浙江省5个开放水运口岸28个港区开放泊位已达351个。自2023年浙江省启动一流强港建设工程以来,浙江海事局多举措服务一流强港建设。

   一是持续提升港口对外开放规模。不断创新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机制,深入推行实施口岸开放“并联审批”“容缺受理”“结对指导”“现场调研”等助企纾困举措,主动帮扶我省口岸重大项目推进进程和口岸监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口岸开放。全面助力舟山港口岸5港区6项目、台州港口岸3大港区扩大开放通过国家验收,正式扩大开放;积极推进宁波港口岸穿山、石浦、象山港港区获得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开放。2023年至今帮扶浙江海港中奥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7个项目顺利通过对外启用验收,服务保障温州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等项目37次顺利通过临时开放审批或续批,持续助力浙江自贸区外向型经济发展和一流强港建设。

   二是打造沿海港口一体化交通组织。浙江沿海主要港区水域实施船舶交通组织一体化,覆盖全省海港97%的外贸货物吞吐量和95%的集装箱吞吐量。通过实施空港式交通组织、实行重要航路交通动态监控、试行船舶一次报告、运行智能化通航管控以及建设交通组织一体化场景,实现海上交通组织实时高效,运输货物能力提升40%,锚地利用率提升39%,船舶进港准点率超96%

   三是推广船舶监督检查便民措施。实施“临开不检”、远程PSC复查等机制,减少安全检查对船期的影响。2023年至今,共对310艘次船舶实施“临开不检”机制,实施119艘次远程PSC复查,有效减少船舶滞港时间980小时,激活港口装卸货作业生产力803万吨,并大幅为航运企业节省了运营成本,节省滞期费超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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