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口岸办公室:
为做好《国家口岸检查检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的编制工作,经研究,我办委托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中国口岸协会分别承担水运、空运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的课题研究。现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运、空运口岸查验基础设施调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和目的
本次调查仅限各口岸与所驻查验单位有关的业务执法、行政办公、生活休息等设施,包括口岸现场、非现场各类土建工程用房、场所、场地,以及技术设备等。
通过调查,全面了解全国水运、空运口岸查验基础设施的现状、问题和需求,为课题研究提供基础数据和基本依据,保障课题研究及建设标准编制的科学性和普适性。
二、调查范围和形式
本次调查覆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运、空运口岸。调查形式以问卷调查和现场调查相结合。问卷调查表格式详见附件(如需要电子表格请与课题研究单位联系人联系),请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填写;现场调查选取若干有代表性口岸开展,所选口岸和调查时间由课题研究单位另行联系告知。
三、报送方式
调查问卷由省级口岸办统一填报,调查问卷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应一并报送。
水运口岸调查问卷可直接登陆上海市口岸办门户网站(www.shport.gov.cn),下载《水运口岸查验设施情况调查表》,填写完毕后,发送至电子信箱kou_an@126.com,即完成电子版的填报;同时,打印出纸质调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至上海市口岸办口岸管理处(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3号海关大楼219室,邮编:200002)。
空运口岸调查问卷电子版发送caop1206@customs.gov.cn;纸质问卷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至中国口岸协会信息调研部(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邮编:100730)。
水运和空运口岸所有问卷电子版请同时发我办联系人邮箱。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目前,我办正全力推动《国家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的编制工作,该标准是提高口岸建设科学管理水平、保障口岸查验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规范,是全国口岸建设的重要依据。全面摸清各地区现有水运、空运口岸查验设施现状,是课题研究和标准制定的基础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专门的部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请将调查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于
(二)认真细致。
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积极协调边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海事等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所附表格的要求,准确填写和反映情况,确保各项调查内容和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若表格不能满足实际填写需要,可以文字表述方式进行说明。
(三)保质保量。
各相关单位要于
特此通知。
附件:1-1. 水运口岸查验设施现状调查表(边检)
1-2. 水运口岸查验设施现状调查表(海关)
1-3. 水运口岸查验设施现状调查表(检验检疫)
1-4. 水运口岸查验设施现状调查表(海事)
2-1. 空运口岸管理及运行情况调查表
2-2. 空运口岸查验基础设施现状调查表(边检)
2-3. 空运口岸查验基础设施现状调查表(海关)
2-4. 空运口岸查验基础设施现状调查表(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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