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出新规
2015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0号),适用范围为: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监督管理。新规规定入境特
3月1日起个人可申办海员证
日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个人申办海员证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取消海员证单位申办限制,实施个人申办海员证。此举将惠及60余万船员。
3月1日起个人可申办海员证
日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个人申办海员证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取消海员证单位申办限制,实施个人申办海员证。此举将惠及60余万船员。 《通知》明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
为落实“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顺应中国经济新常态和贸易发展新业态,尊重企业的自主选择与物流运作规律,加快经济紧密联系地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步伐,海关总署决定在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以下称丝绸之路经济带)等九省(区)内的青岛、济南、郑州、太原、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拉萨等十个海关(以下称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启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
为落实“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顺应中国经济新常态和贸易发展新业态,尊重企业的自主选择与物流运作规律,加快经济紧密联系地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步伐,海关总署决定在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宁夏
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对1507个海关商品编码项下的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商品检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公告》(2013年109号),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进行调整,自2013年8月15日起施行。
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对1507个海关商品编码项下的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商品检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46号)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6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46号)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6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2012年8月2日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 第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境外从事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机构及检验人员名单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18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考核合格,现就批准境外从事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机构及检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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