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厅(局、委)、口岸办:
由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指导,中国口岸协会主编的《中国口岸年鉴(2021年版)》(以下简称《年鉴》)稿件征集工作现已开启,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明确组稿人、撰稿人职责要求,严格按照《年鉴》编辑提纲(见附件1)和编辑规范(见附件2)相关要求收集、汇总相关稿件并做好初编工作,确保稿件在内容和体例上的规范性。
二、《年鉴》数据表格中“口岸综合、边检、海事、海关、指定监管场地表格样式”(见附件3)较2020年版《年鉴》略有改动,相关附件可登录中国口岸协会网站(www.caop.org.cn)公告栏下载。
三、《年鉴》内容记载的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请各单位按时完成组稿、初编工作,并将稿件电子文本及编委、组稿人和撰稿人名单(见附件4)经本单位领导审核后于2021年3月31日前发至我会邮箱。
感谢对我会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函达。
联 系 人:马 骏
电 话:010-65925685 13810153760
电子邮箱:caop1206@caop.org.cn
中国口岸协会
2021年1月29日